義工阻偷貓賊反被拘逾10小時 律師到場半小時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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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蘋果日報》圖片

【動物專訊】好心義工發現懷疑偷貓賊,報警阻對方離去,終揭發有一貓被綁,詎料疑犯惡人先告狀,指控好心義工李先生拍打車頭,李先生被警方以刑事毀壞拘捕,竟扣留逾10小時,直到法政匯思的義務律師今日中午到警署協助李先生,警方即在半小時內釋放他。NPV主席麥志豪指,警方過去處理虐待動物投訴不力,義工很多時要冒險令犯人人贓並獲,今次警方處理手法會令義工感到困難。

一向餵流浪貓的義工李先生昨晚11時許在大埔寶湖里,發現一名男子戴着手套餵貓,其貨車傳出微弱的貓叫聲,他上前查問,對方打算驅車離去,他即以自己的單車擋在路中,又有一輛私家車駛經協助阻止那男子並報警。

警方到場時發現車內有隻貓被繩綁頸困於膠盆內,拘捕疑人並以涉嫌虐待動物案處理,但李先生卻被那男子指控拍打車頭,結果同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,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,至今日中午仍未釋放。

麥志豪對本報透露,法政匯思的義務律師今早收到消息後,中午趕往大埔警署了解及協助李先生,半小時後警方即放人,沒有提出檢控。至於那涉嫌偷貓人士則仍被扣查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中午得悉事件後,亦致電大埔警區指揮官跟進,了解為何這麼久都不讓李先生離開警署。

麥志豪指,今次警方的處理手法令人疑惑,「過去警方對很多虐待動物案都不受理,今次受理了,卻連報案人都拉埋」。他指,正因為警方過去執法不力,義工只能夠自己盡力去令犯人人贓並獲,有時甚至要作出「踩界」的行動。他會向警方反映義工的難處,相信即使李先生有拍打對方車頭,也並非有惡意。

公民黨毛孟靜則指,事件難免令人懷疑警方是針對報警的動物義工,因為通常這些爭執不會扣留這麼久。民主黨涂謹申亦指這類糾紛一般落口供很快完成,而且那義工即使拍打車頭,也並沒有刑事毀壞的意圖,一般不會入罪。

李先生今日下午二時左右在FACEBOOK報平安,稱警方找到證據,證明貨車本身損毀,與他無關,因此將他釋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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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realtime/breaking/20150930/542609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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